魔方吧·中文魔方俱乐部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热搜: 魔方
查看: 122377|回复: 23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玩物不丧志 [复制链接]

Rank: 8Rank: 8

积分
2095
帖子
866
精华
4
UID
8772
性别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8-4-21 23:20:08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P><FONT color=black size=4><STRONG>玩物丧志</STRONG></FONT></P>
<P><BR>玩:玩赏;丧:丧失;志:志气。常用来指醉心于玩赏某些事物或迷恋于一些有害的事情,就会丧失积极进取的志气。<BR>出处<BR>《尚书·旅獒》:“玩人丧德,玩物丧志。” <BR>典故<BR>春秋时,卫懿公是卫国的第十四代君主,卫懿公特别喜欢鹤,整天与鹤为伴,如痴如迷,丧失了进取之志,常常不理朝政、不问民情。他还让鹤乘高级豪华的车子,比国家大臣所乘的还要高级,为了养鹤,每年耗费大量资财,引起大臣不满,百姓怨声载道。<BR>公元前659年,北狄部落侵入国境,卫懿公命军队前去抵抗。将士们气愤地说:“既然鹤享有很高的地位和待遇,现在就让它去打仗吧!”懿公没办法,只好亲自带兵出征,与狄人战于荥泽,由于军心不齐,结果战败而死。人们把卫懿公的行为称作“玩物丧志”。</P>
<P>虽然说玩魔方理论上并不有害,但凡事都有两面性,辩证的看,沉迷,才是最有害的。</P>
<P>&nbsp;</P>
<P><FONT color=black size=4><STRONG>魔方和魔友</STRONG></FONT></P>
<P>&nbsp;</P>
<P>看到身边的生活中,论坛中,有很多玩魔方的朋友都还在上中学甚至上小学。有很多人都说,家长不让玩,老师不允许玩。这里要劝劝那些魔友,都要走这么一步,毕竟在中国这样的教育下,家长和老师的苦心都不是在害孩子,毕竟要理解理解他们,我们的教育体制,现在不是也在不断的改革么?<BR>另外,魔方早已经脱离神性,虽然它对于我们的各种思维能力有着很大的帮助,但也不能一概而论地说,玩魔方就不会影响学习工作。<BR>魔方作为一项运动,总觉得需要给有些朋友泼盆冷水,别因为会还原或者速度快就鄙视不如自己的人,因为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何况魔方已经在渐渐走下神坛,会有越来越多更有天赋的人出现。</P>
<P>&nbsp;</P>
<P><FONT color=black size=4><STRONG>玩物不丧志</STRONG></FONT></P>
<P>&nbsp;</P>
<P>菜刀能切菜,也能伤害人。网络时代,任何一种娱乐方式,都可能使人上瘾。绝对已经不再局限在游戏和玩具的范畴了。从上瘾到产生危害,也是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变化过程。网络游戏,网络小说,看电影。任何一种方式,一旦成瘾对工作生活产生负面影响,就很值得关注了。<BR>可是有的人上瘾了,但可以在专业领域打出一片天空。看看那些顶尖的游戏玩家,我们的国家不也开始扶持这项运动了么。因为体制的问题,还有很多各种领域的顶尖玩家,并不能专心的专攻自己的长项,不过我相信,这种状况,正在被不断的改善。<BR>娱乐本是生活中的一个部分,源于生活而高于生活,是生活中的调味品,只是有的人用这些调味品做出了美味的大餐,有人却做出了苦涩难以下咽的四不像。</P>
<P>&nbsp;</P>
<P>这位魔友的帖,有多少父母理解自己的孩子玩魔方的<A href="http://bbs.mf8-china.com/viewthread.php?tid=6923&amp;extra=page%3D1&amp;page=1">http://bbs.mf8-china.com/viewthread.php?tid=6923&amp;extra=page%3D1&amp;page=1</A></P>
<P><FONT color=black size=4><STRONG></STRONG></FONT>&nbsp;</P>
<P><FONT color=black size=4><STRONG>小结</STRONG></FONT></P>
<P><FONT color=#000000 size=4></FONT><BR>说实话,这些文字,主要是针对小学生中学生的魔友们和他们的家长。也提醒包括我自己在内的早已中学毕业的魔友们,玩物不丧志。<BR>个人建议,父母,应该理解孩子玩魔方,但还在上小学中学还没有独立的魔友们,希望能理解父母的苦心,魔方还是要继续玩下去,但千万别影响了正事。等各位魔友在经济和其他方面都独立的时候,在有了很多知识储备和积累的时候,想在魔坛大显身手,每个人都会支持的~~<BR>魔方已经走下了神坛,玩魔方的好处也不用赘述,但是,不能说玩魔方不会丧志,要迷但不要沉迷。一定要把握好这个平衡,别影响了你正常的学习工作。让这样的爱好变成一种催化剂而不是抑制剂。</P>
<P>&nbsp;</P>
<P>言多必失,所以欢迎拍砖~谢谢~</P>

[ 本帖最后由 大头 于 2008-4-21 23:34 编辑 ]
已有 2 人评分经验 收起 理由
Doo + 5 我很赞同
大烟头 + 5 我很赞同

总评分: 经验 + 10   查看全部评分

Rank: 3Rank: 3

积分
772
帖子
703
精华
0
UID
28739
性别
2#
发表于 2008-4-21 23:28:58 |只看该作者
玩魔方是很不错的运动,但是,太过沉迷就不好了,做什么事饵都应该要有一个"度"才好啊.玩物要不丧志

使用道具 举报

红魔

sub18

Rank: 4

积分
2291
帖子
2047
精华
1
UID
18627
性别

两年元老 国家(地区)纪录(NR)

3#
发表于 2008-4-21 23:52:28 |只看该作者
魔方是我们的爱好,毕竟不是我们的职业阿

使用道具 举报

积分
1777
帖子
1172
精华
1
UID
12807
4#
发表于 2008-4-21 23:53:37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3Rank: 3

积分
852
帖子
687
精华
1
UID
24752
性别
居住地
南宁市
兴趣爱好
其它

四年元老

5#
发表于 2008-4-22 01:15:38 |只看该作者
<P>
原帖由 <I>大头</I> 于 2008-4-21 23:20 发表 <A href="http://bbs.mf8-china.com/redirect.php?goto=findpost&amp;pid=117190&amp;ptid=7957" target=_blank><IMG alt="" src="http://bbs.mf8-china.com/images/common/back.gif" border=0></A> 言多必失,所以欢迎拍砖~谢谢~
</P>
<P>LZ的头若真的很大,肯定不是被砖砸大的。</P>
<P>&nbsp;</P>
<P>引用未成年网游的游戏忠告内容:适度游戏益脑,沉迷游戏伤身。合理安排时间,享受健康生活。</P>
<P>&nbsp;</P>
此ID有两人使用,姐妹俩。淑紫&淑君。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10Rank: 10Rank: 10

积分
16322
帖子
6926
精华
47
UID
68
性别
兴趣爱好
结构

收藏爱好者 魔方破解达人 魔方结构大师 十年元老

6#
发表于 2008-4-22 01:31:43 |只看该作者
楼主所言极是也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3Rank: 3

积分
772
帖子
703
精华
0
UID
28739
性别
7#
发表于 2008-4-22 08:30:11 |只看该作者
我在想中岛悠是不是已经坠落深渊了…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4

积分
1888
帖子
700
精华
3
UID
9977
性别

四年元老

8#
发表于 2008-4-22 08:34:02 |只看该作者
现在 有多少人在网游中沉迷..玩到最后还是一场空.
魔方!是一个在我们手中操控的玩具.而网游不同,是游戏在玩人!
同样是沉迷还不如玩魔方.
如是这些人都加入到魔方对伍中. 那队伍就大了.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2

积分
280
帖子
239
精华
0
UID
22091
性别
保密
9#
发表于 2008-4-22 08:46:47 |只看该作者
很不错,玩要有度,过了就不好了。
还在1分半晃悠:(
山东魔友群:57795783
有不少的共享内容,欢迎加入。

使用道具 举报

银魔

小欣然的爸爸

Rank: 7Rank: 7Rank: 7

积分
37843
帖子
34374
精华
15
UID
16477
性别
保密

论坛建设奖 爱心大使 八年元老

10#
发表于 2008-4-22 08:51:12 |只看该作者
任何游戏和爱好都是一样,我们在生活中的很多事情都要有一个“度”的把握,把握好了可以健身强脑,把握不好,沉迷丧志。我们每天的学习、工作、生活、休闲都是要把握好“度”的,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让我们大家都调节好心情,整理好心志,把魔方作为我们的爱好,不要作为我们追求及至的一种媒介。
天津1群11471969,2群5834223
3群62462688,4群62462702
5群70735234,6群33712046
7群12240584,8群29198783
9群62974165,欢迎加入!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Archiver|手机版|魔方吧·中文魔方俱乐部

GMT+8, 2024-5-22 02:40

Powered by Discuz! X2

© 2001-2011 Comsenz Inc.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