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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rcsgqty

发一个一直以来值得争论的理论问题 [复制链接]

银魔

十字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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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纪录 六年元老

发表于 2011-7-5 09:56:17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暴走伽冈特尔 于 2011-7-5 09:48 发表
违背自然公平的法律我觉得应该遵守,因为公民都应该遵守法律的


比如咱们国家现行的法律规定,任何了解案件事实的人均有作证义务。而汉代起即有亲亲相隐的制度。这两个那个更具有期待可能性呢?
如果法律规定70岁以上的人全部安乐死,而我们又不幸的活到了75岁,那么我们是否应该去遵守这一恶法呢?
一蓑烟雨任平生
我已厌倦看穿虚伪,请隐藏好你内心的丑恶念头与每一丝邪念。
天主,你曾使圣十字若望忘我牺牲,热爱十字圣架;求你使我们现世追随他的芳表,将来也能永远瞻仰你的光荣。因你的圣子、我们的主耶稣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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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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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纪录 六年元老

发表于 2011-7-5 09:59:39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LAL 于 2011-7-5 09:48 发表
我同意恶法亦法。也许所谓恶法只是服从了少数人的意志,且、、有它的不合理性,但它终究是法,既然制定出来了人们就应该遵守,直到它被修改的那一天。


可以参考我在11楼所述的例子。
另外,你提到了法的修改,也即是恶法的消除。如果现行体制中没有这种修改机制人们应该怎么办呢?比如在重法不溯及既往这个理论出来之前,法国大革命使巴黎街头血流成河。在那样的背景下,还要遵守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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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元老

发表于 2011-7-5 10:02:48 |显示全部楼层
好纠结的问题。。。。。。。。。。
好吧~~我选择恶法非法吧~~~~
因为法律必须是保障多数人的利益~~
如果说这部法律损害了到多数人的利益,而保障了极少数人的利益~~
它多半是要被**的~~
历史上从古至今海多例子~~就不用具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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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心大使 两年元老

发表于 2011-7-5 10:16:04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任何事情是至高无上的。

法律被人制订,同样可以被修改,但是再“恶”的法也不能被随意违背。

汉代的亲亲相隐在当今社会就是道德问题,现在也存在。

法律应该不会规定70岁以上的老人都安乐死。 也许会出台一个70岁以上老人在某种状况下推荐安乐死,政府给予补偿之类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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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年元老

发表于 2011-7-5 10:21:40 |显示全部楼层

标题

屈从?反抗?非暴力不合作?这是个问题,我选择对不同的事情采取不同的应对。
但是如果和平请愿不能解决问题或被镇压的话, 通常会有很多人选择忍气吞声,也必然有人会站出来为**旧事物呐喊冲锋。每个朝代末期,每次改朝换代的情形都基本类似。没法强求别人选和自己一样的应对,所以争论的意义也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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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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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纪录 六年元老

发表于 2011-7-5 10:30:41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雨下整晚 于 2011-7-5 10:02 发表
好纠结的问题。。。。。。。。。。
好吧~~我选择恶法非法吧~~~~
因为法律必须是保障多数人的利益~~
如果说这部法律损害了到多数人的利益,而保障了极少数人的利益~~
它多半是要被**的~~
历史上从古至今海多例子 ...


那么多数人的利益如何判断?在一个不能随便举手的时代如何判断是多数人利益还是少数人利益?
假设某个国家的法律有一半以上都是传统自然法学意义上恶法,然后大家都不遵守,那岂不是要天下大乱了?
这个问题确实是非常纠结的。我从学法理第一天开始就不停的被老师诘问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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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5 10:33:53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rcsgqty 于 2011-7-5 09:56 发表 比如咱们国家现行的法律规定,任何了解案件事实的人均有作证义务。而汉代起即有亲亲相隐的制度。这两个那个更具有期待可能性呢?如果法律规定70岁以上的人全部安乐死,而我们又不幸的活到了75岁,那么我们是否 ...

你这个例子太极端了吧?法律会这么规定吗?这样的立法怎么可能通过?

关于恶法的消除,我觉得法律会随着时代的变化而被不断的修改,就像你说的汉朝亲亲相隐的制度,而现在早就不是这样了。不可否认当今社会存在很多所谓的恶法,但是如果你在它被消除前就不遵守,我觉得会产生这样一个问题,每个人对于每一条法律的看法都有偏差,那这样很多人按照自己的意愿不遵守他认为的恶法,这样社会公共秩序难道不会出现混乱吗?比如,你说的任何了解案件事实的人均有作证义务,在我看来也许这就是恶法,证人的安全无法得到保证,所以我遵守,但是在其他人看来这是良法,应该遵守,这时候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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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5 10:38:43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7# 的帖子

看来这位一直抵制“恶法”,区别在于“恶”的定义是谁给出的。

友情提示:mf8明确规定不得在论坛发布交易信息,你的签名本身违反规则。
点这里,我的经验就能增加1点:http://bbs.mf8-china.com/viewthread.php?tid=64324&page=7&authorid=104435
诺大的北京,容不下一个平静的魔方!
不让人说话的发言人和组织者代表什么样的团体?
魔方吧出过公众人物、前见习版主、商人老爸、带头大哥、发言人、走狼、变成壳、白魔代表。对了,还有一个自封无耻小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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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心大使 两年元老

发表于 2011-7-5 10:42:41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8# 的帖子

“恶” 的应该是 在法律条件下有损于个人利益的人 提出的吧。这么看 “恶”也是相对的。

如果所有人都认为其恶,那么随之而来的战乱 革命就不可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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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5 10:44:00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耗子哥哥 于 2011-7-5 10:38 发表 看来这位一直抵制“恶法”,区别在于“恶”的定义是谁给出的。友情提示:mf8明确规定不得在论坛发布交易信息,你的签名本身违反规则。

确实违反论坛签名规定了,不过违反的不是“不得在论坛发布交易信息”这一条,而是不许标出价格~ 因为太多人问价格,就直接标出来了,既然不让,就不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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