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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rcsgq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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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一个一直以来值得争论的理论问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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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5 09:48:42 |显示全部楼层
我同意恶法亦法。也许所谓恶法只是服从了少数人的意志,且、、有它的不合理性,但它终究是法,既然制定出来了人们就应该遵守,直到它被修改的那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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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5 10:33:53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rcsgqty 于 2011-7-5 09:56 发表 比如咱们国家现行的法律规定,任何了解案件事实的人均有作证义务。而汉代起即有亲亲相隐的制度。这两个那个更具有期待可能性呢?如果法律规定70岁以上的人全部安乐死,而我们又不幸的活到了75岁,那么我们是否 ...

你这个例子太极端了吧?法律会这么规定吗?这样的立法怎么可能通过?

关于恶法的消除,我觉得法律会随着时代的变化而被不断的修改,就像你说的汉朝亲亲相隐的制度,而现在早就不是这样了。不可否认当今社会存在很多所谓的恶法,但是如果你在它被消除前就不遵守,我觉得会产生这样一个问题,每个人对于每一条法律的看法都有偏差,那这样很多人按照自己的意愿不遵守他认为的恶法,这样社会公共秩序难道不会出现混乱吗?比如,你说的任何了解案件事实的人均有作证义务,在我看来也许这就是恶法,证人的安全无法得到保证,所以我遵守,但是在其他人看来这是良法,应该遵守,这时候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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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5 10:44:00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耗子哥哥 于 2011-7-5 10:38 发表 看来这位一直抵制“恶法”,区别在于“恶”的定义是谁给出的。友情提示:mf8明确规定不得在论坛发布交易信息,你的签名本身违反规则。

确实违反论坛签名规定了,不过违反的不是“不得在论坛发布交易信息”这一条,而是不许标出价格~ 因为太多人问价格,就直接标出来了,既然不让,就不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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