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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calvin_cu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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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 Mr. Meffert's 的 說話 (及簡單翻譯) - Meffert's 香港代理 [复制链接]

红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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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30 04:05:16 |显示全部楼层
道貌岸然!

怨不得微软的老总依靠垄断赚取了这么多的利益,还扮演着一个为全世界计算机用户贡献力量的伟人。

商人之间,是商人的游戏规则。把商人之间的战争拿到消费者里面来起哄,就是无能的表现。

以我所在的行业来说,德国的POLYSIUS和法国的FLSMIDTH都在指责我们的SINOMA不正当竞争。但是一点用也没有,尽管我们的管理水平、施工水平、制造水平比他们落后一大截,但是他们还是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市场一点一点地被蚕食,只因为为我们便宜。

再说尼日利亚,号称全世界最大的LAFARGE在尼日利亚还不是眼睁睁地看着自己被DANGOTE挤压。不能本土化就是你最致命的缺点,你可以保持你伟大的理想和高傲的身段。但是在商场里,你不得不屈服于那些无形的规则。

最后直言盗版。我非常尊重知识产权,但是对于因为知识产权带来的不平衡利益分配,有很大的疑虑。可以这么说,在美国你可以因你发明的专利而获得巨大的利润,但是在那个高消费的国度,这种巨大的利润会立刻被昂贵的物价和其他专利所有者所瓜分。最终你可能什么也没得到(取决于心态)。

在国内,消费还没有完全打开,由低消费进入高消费必定要有一个过程,这个过程不是一蹴而就的。高福利需要高税收,高税收需要高消费,高消费需要高收入、高福利的保障。这就是一个没有起点的死循环。从任何一点强行切如都会引发灾难。

再说专利,这本身就是一个高收入、高消费、高税收、高福利社会中的产物,在美国,你的想法值10万美元,在中国这个想法只有1万块钱(还是RMB),但是给你带来的利益其实是一样的。那里的消费会让你的钱来如流水,去也如流水。我们为什么没发给专利所有者更多的利益,是因为我们消费者没有更多的钱给他,我们消费者还有更多的地方需要花钱。

讲一个笑话:
小M有一个想法,小N有一个想法,两人交换意见,他们都有了两种见解。
但是时代变迁了,小X有一个想法,小Y有一个想法,X花了1亿元向Y买到了Y的想法,Y花了1亿元向X买到了X的想法。于是GDP凭空增加了2亿元,没有任何实质的经济增长发生。

最后,作为商人,永远不要指责消费者!连微软都不敢!
平和的陈述胜过雄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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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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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8 13:56:09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大烟头 于 2010-11-3 02:32 发表


高智商!高见解啊,在美国要尊重知识产权,在中国就不要尊重知识产权了。这专利真的是中国人玩不起的游戏,很多中国的专利人花钱申请专利,被人盗版也没金钱与精力去打官司,没人盗版这10年15年一过就成了公共知 ...


伟大!真是伟大啊!您为了广大的魔友开发了如此多的玩具。研究出了如此多的专利,却被那些无耻的厂商盗版,夺走了您应当获得得的回报和利益。真是人神共愤啊!

可是,您做了什么呢?除了在魔方吧空虚而高调地宣传您伟大的正版优越论/正版高尚论,除了支持像Meffert那种对自由的消费者横加指责的伪君子,您还能做什么呢?

[(此处言论针对Meffert,不针对您)想进入商海,又怕沾上了海水,那就只有飞过去!不了解和遵守市场的运作规则,那就等着被市场规则吧。不去务实地探求消费者的需求,反倒高傲地以道德驾驭者的身份驾凌于消费者之上,那就让消费者把你重重地摔在地上吧!

我们可以容忍你的产品里面有30%或者高一点的利润(或者干脆就别让我们知道),但是当我们发现有80%的价格变成利润进入你们的腰包时,当有人以1/3的价格向我们兜售功能一样,质量还算过得去的产品时,我们还会不假思索地往你们腰包里面塞更多的钱吗?我们就不会审视一下我们真正的需求吗?难道你们把“以后为我们研发和推出价格更贵、利润率更高的产品”称之为“回报”吗?(针对Meffert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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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烟头先生,我本想与您在以前一个帖子里开展和平的辩论,只可惜您脆弱的脾气一下子就被我并不考究的措辞给激发了。在此就我第一次言论的不当之处向您致歉!

第一次您给我上纲上线扣帽子,我立刻解释,但有所保留并温和地提出挑战;第二次您对我横加指责(我预感矛盾深化,不回应);第三次可是您自己找上来,对我冷嘲热讽了。

OK!我对“权贵”毫无恐惧,对于大权在握的您又需要惧怕什么呢?对不起,我对您不再有丝毫的尊重和敬意了。

我知道,以您的声望,不用带动和号召,自然会有一大群人对我口诛笔伐。

但我,还用怕谁呢?
平和的陈述胜过雄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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