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说: “把一个正常的魔方拆散后随意组装,不管在组装过程中发生了多少组装错误,组装完成后总可以使这些错误化归为不超过三个方块的错误。 【说明】定理中所说的化归后的错误只能是如下 11 类错误中的一类: 当其它所有方块都正确时—— (i) 一个下角块顺时针扭转; (ii) 一个下角块逆时针扭转; (iii) 一个下边块翻转; (iv) 两个下边块对换; (v) 一个下边块翻转且它同时与另一个下边块对换; (vi) (i) 和 (iii) 的组合; (vii) (ii) 和 (iii) 的组合; (viii) (i) 和 (iv) 的组合; (ix) (ii) 和 (iv) 组合; (x) (i) 和 (v) 的组合; (xi) (ii) 和 (v) 的组合。 以上 11 类错误再加上正确的一类,正好对应于所谓的魔方组装的 12 个族。” 这些玩意儿,我掌握不全。但拿到一个3×3×3立方体魔方,好像凡是最后出现仅仅要求任何两个角块要求对换,也是非法的,即该魔方一定是错装了的。 是不是?是的话,您上面所说的怎么没有这一条呢? 我觉得,这个地方如果遗漏了什么错装态的话,对以后计算组装态总数以及其中的合法态数有莫大影响的。即,要么答案不对;要么答案碰巧对但是过程有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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