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方吧·中文魔方俱乐部

标题: 关于国甲赠送版主大礼包、和谐话题的声明 [打印本页]

作者: 时空    时间: 2010-4-3 10:54:05     标题: 关于国甲赠送版主大礼包、和谐话题的声明

以下两点我只解释一次,请大家以后不要再问相关问题!

1、国甲赠送版主大礼包
关于这个说法,很多人都说的好像是自己经历过的一样....

现在我来给大家解释一下,版主群的确存在,但并非所有版主都在里面。当然淳淳在里面,国甲发布新品之前,有时候他会在群里跟我们聊天的时候透露一些...我们常会开玩笑的说:春哥,给每个版主都发一个...

事实上这只是开玩笑而已,春哥也从来没有给每个版主都赠送,别说大礼包了,小小甲都没发过...

国甲的赠送向来是私下里给一些在调试、打磨、技术上有一定造诣的魔友提供测试品,收集意见然后加以改进。

请各位好自为之,不知道就不要乱讲,弄的好像你有多明白似的!

2、和谐
目前只有两个厂家被和谐,其中一个是明目张胆盗版、仿制并堂而皇之以正品的名义出售,严重影响了从玩家到厂家的利益,就是大家所说的小河蟹。另一个因为在新品区若干次违反版规发帖,而且在版主(就是我啦)一次又一次的提醒的情况下,依然我行我素,而且态度蛮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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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目方因在结构、贴纸等完全仿制铭号之,经铭号之方面提出抗议,所以禁止其在新品区发布新品,但并没有被和谐,不过现在擦边球越来越多,其中以上海、香港的IP为主,如果情况继续恶化下去,也许会被列入和谐队伍,请厂方好自为之


另外对玩家们说几句话,麻烦各位有点自己的思想稍微用一下大脑稍微的换位思考一下,别看到别人说鸡蛋是树上接的就认为鸡蛋是带把的!事实往往比一个三阶魔方更简单,不过如果你的头脑更简单,那么这件事本身就会变的复杂而丑恶起来

我们这些版主也是魔友,其中也有资深卖家,要说跟国甲之间没有关系是不可能的,难道你们没有么?国甲如果因为你们被误导而垮掉,那才是一件真正悲哀的事情,试问全球哪个厂家的三阶魔方像国甲那样?说到利益关系,好吧,包括老大在内的 几位资深卖家们都有利益关系,但这些卖家不仅仅靠出售国甲生活,国甲垮了这些人一样卖魔方,没必要特意冒着挨骂的风险去维护某个品牌!
作者: haohmaru    时间: 2010-4-3 11:07:04     标题: 回复 2# 的帖子

你先看看这个再拿专利说事儿
http://bbs.mf8-china.com/viewthread.php?tid=14221

[ 本帖最后由 haohmaru 于 2010-4-3 11:09 编辑 ]
作者: 洗腦大師    时间: 2010-4-3 11:20:44

只有兩個廠家被和諧......一直以為是三個......
作者: 弘傑    时间: 2010-4-3 11:29:40

我在版主群里更多的是讨论交流,没有收过大礼包…
作者: linxu20042004    时间: 2010-4-3 11:35:45

打个比喻。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个国家发明了纸。但是后来全世界并不是只有这个国家有纸用。不然其他国家上厕所就成了个问题。

[ 本帖最后由 linxu20042004 于 2010-4-3 11:39 编辑 ]
作者: 木瓜    时间: 2010-4-3 11:37:02

要是真送大礼包就好了  哎!~  咱的命不好啊
作者: wsmsbhg    时间: 2010-4-3 11:44:20

原帖由 linxu20042004 于 2010-4-3 11:35 发表
打个比喻。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个国家发明了纸。但是后来全世界并不是只有这个国家有纸用。不然其他国家上厕所就成了个问题。


这个比喻很贴切……
作者: 目方    时间: 2010-4-3 11:58:06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没意思    时间: 2010-4-3 12:25:51

成了热点话题了~~~~~~~~~~~~~~~~~~~~~~·
作者: 魔鱼儿    时间: 2010-4-3 12:38:59

这个又怎么了,唉,又吵起来了
作者: 肥熊    时间: 2010-4-3 12:51:49

說真的...
我也沒有收過什麽大禮包啊..
什麽時候會有呢..?
作者: 洗腦大師    时间: 2010-4-3 12:53:30

原帖由 目方 于 2010-4-3 11:58 发表
有些叫公共技术,有些连公共技术都称不上!
铭浩之的棱块有内盖,目方的棱块也有内盖,这点不错,但有内盖的比铭浩之早的比铭浩之晚的都不止一家;
铭浩之的贴纸好象是PP的;目方的贴纸有PET的,也有PVC的。
铭浩 ...

和諧牌滾啊,和之前的永X一樣!!
作者: 居士    时间: 2010-4-3 13:04:26

我拆解过目方,觉得时空大哥说的目方“在结构、贴纸等完全仿制铭号之”这一点我不能认同。乍一看之下,它们真的很像,但仔细观察、组装过之后,发现有太多的地方并不似,有种青出于蓝胜于蓝的感觉——我们总不能认为青色是盗版了蓝色,就把青色从色谱中去除了吧?最像的部分是棱块的内盖,这一点目方有改进过,是否侵权我不知道(因为我不了解铭浩之的版权细节)。但以我个人观点,这个内盖的相似是不能认为是侵权的。我相信任何一个非封闭三阶的角块盖子都是非常非常相似的,那这到底是谁侵谁的权呢?
此外,我觉得魔方吧现在的问题,应该是源自于权力过于集中,没有制衡。立法是谁我弄不清楚,但我看到的是行政与执法是一体了,这就像是市长兼任了法官,其中的危险不言自喻。至于打擦边球,我认为是不可避免的会出现的。再完善的法律都会有人钻漏洞,但只要不是执法机构判定了犯法,就不能因为行政者或者公众觉得他钻漏洞,打擦边球,就动用行政权力把他处理掉对吧?作为公众,如果今天你可以因为受到舆论的引导,觉得某人犯了法,应该跳过法律程序去惩治他,那么,下一回你也就有可能被人恶意制造的舆论所针对。现在的社会,抓1000个“贪官”,先枪毙后审判,可能会有999个正确,只有1个错案。但不能这么干,是因为这过程是不公平的,是危险的。因为你不确定到哪一天,抓1000个“贪官”,先枪毙后审判,可能会有999个错案!
——说太多了,希望没有被和谐。
作者: 轩辕皓天    时间: 2010-4-3 13:19:10

原帖由 居士 于 2010-4-3 13:04 发表
我拆解过目方,觉得时空大哥说的目方“在结构、贴纸等完全仿制铭号之”这一点我不能认同。乍一看之下,它们真的很像,但仔细观察、组装过之后,发现有太多的地方并不似,有种青出于蓝胜于蓝的感觉——我们总不能认为 ...

好观点,真不明白楼主大的帖子是什么意思~
作者: aben306    时间: 2010-4-3 13:21:23

呵呵...版主们很无辜.....无耐....
作者: 居士    时间: 2010-4-3 13:28:15     标题: 回复 15# 的帖子

我的观点不针对任何版主,也不针对任何品牌。只是说一说相关的游戏规则。
作者: Paracel_007    时间: 2010-4-3 17:34:42

不想争论~和谐谁放开谁不关心,正版永远不会被和谐
作者: raka    时间: 2010-4-3 17:37:42

“居士”的发言,言简意深!非常有说服力和穿透力。  
作者: ddykhdx    时间: 2010-4-3 17:51:01

哎!还是不要多说好!!!
作者: Zeon.C    时间: 2010-4-3 18:13:43

原来用一样的环保贴纸就是抄袭
我做几个魔方  用上pvc贴纸就是抄国甲了吧?

我为了我觉得正确的事奋斗  相信很多人都是这么想的.如果你说的那个和谐出钱给我要我做托  靠  我才不做.

我说的礼包问题  有一个跟我关系很好的版主曾经说过"版主只要问淳淳要就能拿  谁让你不是版主  要的话自己申请版主去"
作者: 机器贝尔    时间: 2010-4-3 18:33:28

严重影响了从玩家到厂家的利益   


我想不明白,盗版对玩家怎么影响了,玩家还巴不得要盗版呢。那个盗版只能对厂家影响
作者: ZJY    时间: 2010-4-3 20:14:43

我一直以为有很多河蟹牌子,原来只有两个,是哪两个?**和YJ吗?**和DS、SS是吗?

[ 本帖最后由 时空 于 2010-4-7 18:20 编辑 ]
作者: babeq    时间: 2010-4-3 23:36:50

盗版不盗版 其实 不是一个刚起步的 技术性魔方(比如国甲)应该考虑的问题,一个事实在眼前的就是,v被无数仿制,依然没有一家超越v。只要经济上负担得起的人,都会追求v,每一个商业模式都有自己的定位,上面谈到说目方抄袭铭浩之,其实我们很清楚到底如何,从设计角度讲,中心块从2个槽变成3个,这个是此地无银,但是有一点,我很早就跟 几个淘宝卖家交流过,铭浩之手感不好的原因在于材料太纯,太好表面处理太光滑。有一家 改进 了,得到了玩家的认同,在中国法律上又是得到保护的,那他的存在也是合理的,作为魔方吧版主,我觉得办事 要把情理法理分清楚。不要认为别人质疑你了就是别有用心,有必要吗?另外继续刚才的,相比七夜做的c4u本身定位也是不同的所以 没去改模具,当然 事实上 目前 c4u销量确实还不错,很多入门的玩家选择了。为什么?这不是国甲要学习?国甲到现在 的非议都是 因为定位造成的,又想做大众,又想卖奢侈品的价格,质量还真的差强人意。一个魔方3个月内就基本报废,让一个刚入门的 初级玩家(大多数是学生,没有很强的消费能力)买了一个 相当于同类奢侈品,而且没多久就不行了,想象有几个人能接受?c4u从淘宝上 4x卖到3x 2x的价格,任何一个新接触魔方的人 都会欣然接受。国甲封三 本身就是一个例子,当然这个 仅仅从寿命上只能跟自家的其他型号比,封3的质量其实很差,我记得我回过淳的帖子,我说我有3个封三,我意思告诉他我有发言权,因为我有经济能力 买过很多魔方,为什么他不想,只说了句 都买了3个 那就是质量好,其实 封三 是我买的第二个型号 同时买的还有甲二,我在入门的时候确实认为封三手感好,对魔方感情不深,但是发帖子的时候我对魔方有感情了,玩魔方也不是刚接触了。居然用我买了3个 来 掩盖封三盖子 多顶白,而且 很多 是突起的 严重影响手感的事实,这真的 不是一个商家该说的话。海燕的宣传是广谱的,出来的价格是奢侈的,实际的效果是悲剧的。因为基本上 初级玩家 拿到这样的魔方,再从购入价格去评论,海燕都是欺骗人感情的东西,再加上老瓦出来说 了那几句名言。我只想说 你们都不是好商人,虽然 这边挺国甲的都是 魔方界的元老,相比技术都很强,但是要让国家生存 是能卖更多的 魔方,而不是你们几个靠这个光环去让国甲生存。受人非议,多想想自己 才是经商生存之道。现在出来说话的都是对魔方有理解的,作为版主,对一个刚入门的人买了海燕 会飞棱,什么是正确的态度。我都知道这是新手了,难道玩了几年魔方的人不知道?我们这么多人发言,有谁是没买国甲的东西?甚至 谁买少了国甲?还有其他,每个人都有对比的。买了你的东西就是对你支持,如果买了你的东西只能夸你的好,那我情愿不买,很虚伪。所以保护,不是树敌,是要低调的接受每一个玩家而不是 特定玩家,魔方不是奢侈品。
作者: 夜阑冰河梦    时间: 2010-4-3 23:44:18

布置了一天西安赛,才看到这么有意思的帖子。。为啥一到周末就得整点事出来。。

Amazing....

还是看帖不回帖子好。
作者: 勤奋的景天    时间: 2010-4-4 00:21:52

说实话,无论吧里发生什么,都和我们玩家没有一点直接关系,这一点上我还是同意007的想法。有人讨论这个问题只是想找出解决问题的更好的方法,何必什么都牵扯到利益呢!无论是什么魔方厂家,都不可否认为魔方的发展做出过贡献,现在的阶段,我觉得还没有到完全竞争的地步~就算是国甲也好,它也有无限大的提升空间。化干戈为玉帛~怎么提高魔方运动的普及和发展才是王道
作者: toojain    时间: 2010-4-4 00:43:40

我个人认为,通过这次辩论,MF8似乎从一个融洽开放的交流平台,逐渐变成一个**、舆论一边倒的场合。这一点是任何玩家和斑竹都不愿意看到的。相信站长也不愿意让MF8变成像TP那样气氛孤傲的地方。

在这里不得不提到TP。TP几乎聚集了世界上所有的各个种类的魔方高手,其交流水平之高也不言而喻。然而就是在这样一个平台上,国产的魔方却几乎没有立足之地。国甲等魔方只是在特定的语言环境下被提起,并且谨慎地讨论着。(我在TP只看不说,英语太差)

我不希望MF8有最后会变成一个被某些主流观点控制的,对持异见者严厉打击的地方。当然,这是一个很极端的情况。我也相信MF8会朝着越来越开放的方向发展。但是目前,MF8仍然被少数且相对集中的权力控制着。一念天堂,一念地狱。身为版主,拥有着几乎可以压制一切的权力,因此事情的发展也就在你们的一念之间。

希望此次争论事件能够有一个比较美好的结果。
作者: supergin    时间: 2010-4-4 00:45:11

被和谐的难道不是三个么?Z*S、Q*J和Y*J?
作者: 时空    时间: 2010-4-4 01:21:07

原帖由 居士 于 2010-4-3 13:04 发表
我拆解过目方,觉得时空大哥说的目方“在结构、贴纸等完全仿制铭号之”这一点我不能认同。乍一看之下,它们真的很像,但仔细观察、组装过之后,发现有太多的地方并不似,有种青出于蓝胜于蓝的感觉——我们总不能认为青色是盗版了蓝色,就把青色从色谱中去除了吧?最像的部分是棱块的内盖,这一点目方有改进过,是否侵权我不知道(因为我不了解铭浩之的版权细节)。但以我个人观点,这个内盖的相似是不能认为是侵权的。我相信任何一个非封闭三阶的角块盖子都是非常非常相似的,那这到底是谁侵谁的权呢?
此外,我觉得魔方吧现在的问题,应该是源自于权力过于集中,没有制衡。立法是谁我弄不清楚,但我看到的是行政与执法是一体了,这就像是市长兼任了法官,其中的危险不言自喻。至于打擦边球,我认为是不可避免的会出现的。再完善的法律都会有人钻漏洞,但只要不是执法机构判定了犯法,就不能因为行政者或者公众觉得他钻漏洞,打擦边球,就动用行政权力把他处理掉对吧?作为公众,如果今天你可以因为受到舆论的引导,觉得某人犯了法,应该跳过法律程序去惩治他,那么,下一回你也就有可能被人恶意制造的舆论所针对。现在的社会,抓1000个“贪官”,先枪毙后审判,可能会有999个正确,只有1个错案。但不能这么干,是因为这过程是不公平的,是危险的。因为你不确定到哪一天,抓1000个“贪官”,先枪毙后审判,可能会有999个错案!
——说太多了,希望没有被和谐。

目方与铭号之就像YJ与VCUBE差不多,或者说更过一些,因为我觉得永骏对结构的改动更大一些....而目方最开始发的照片,连轴都是和铭号之一样的....设计思想完全照搬铭号之,这不可能只因为贴纸或其他零件的材料配方稍有不同、包装不一样就能抹消


关于权力,怎样算是不集中呢?论坛和一个国家的体制有很大不同,不能用衡量一个国家的标准来衡量,至少国家会养一批公务员,论坛不见得会养一批版主...擦边球这种情况是无法避免的,但是要有个度!总是出现那种把某个牌子吹上天的帖子,会让人恶心的。


都说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然而有的时候并非如此,群众那雪亮的眼睛总是喜欢看到什么就去跟风....例如某位魔友说了:”我一个朋友也是魔方吧的版主,他说国甲会给每个版主发大礼包、送新品“,然后有着雪亮眼睛的魔友们就会在后面跟帖:”啊,原来是这样啊,魔方吧的版主都是国甲的人,魔方吧就是国甲吧“....没有人会想着,让说这句话的人的版主朋友出来证明一下。。。。


再打个比方,某人说了一些乱七八糟想当然的话之后,在后面加上一句:”希望我没有被和谐“或者”来和谐我吧,来禁号吧“之类的 ,然后那些有着雪亮眼睛的魔友就会把删帖、封号、和谐当成版主们一贯的作风!请问各位雪亮的 眼睛们,魔方吧十几万人,封了几人?有哪个是随随便便封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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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轩辕皓天 于 2010-4-3 13:19 发表

好观点,真不明白楼主大的帖子是什么意思~

这位就是上面说到的有着雪亮眼镜的魔友....


我在帖子里也许写的太多,你没有找到适合你的那句话吧,我给你单独挑出来:

”另外对玩家们说几句话,麻烦各位有点自己的思想稍微用一下大脑稍微的换位思考一下,别看到别人说鸡蛋是树上接的就认为鸡蛋是带把的!事实往往比一个三阶魔方更简单,不过如果你的头脑更简单,那么这件事本身就会变的复杂而丑恶起来“



至少”居士“,是有自己的思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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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Zeon.C 于 2010-4-3 18:13 发表
原来用一样的环保贴纸就是抄袭
我做几个魔方  用上pvc贴纸就是抄国甲了吧?

我为了我觉得正确的事奋斗  相信很多人都是这么想的.如果你说的那个和谐出钱给我要我做托  靠  我才不做.

我说的礼包问题  有一个跟我关系很好的版主曾经说过"版主只要问淳淳要就能拿  谁让你不是版主  要的话自己申请版主去"

在我眼里你不应该是那种很白的魔友,说一些自以为是的话....

有意见大家可以一起讨论这很正常,但是你说的国甲赠送每个版主大礼包这句没有任何事实根据的话,不仅仅给心怀叵测之人提供了一些噱头,而且会让那些缺少一定自主思想的人看到了都会想:“啊,原来如此啊,国甲养的这些版主”.....


之前你的说法是版主们都会收到国甲的赠品...

所以,之前给你扣那十分和扣分的理由,不仅仅是给你一个人看的,而是给后面所有人看的~就为了不让他们受到你那一句话的影响。

如果谁能证明国甲给每个版主分大礼包,别说魔方吧了,魔方天堂我也送给他。没错,我没这种权利是在说大话,不过我可以肯定没人能证明的了这件事,所以我甚至可以说谁证明的了,我把地球送给他。


另外,也不是像你那位版主朋友说的"版主只要问淳淳要就能拿“.....


说到赠送,自然而然的想到我是最容易收到赠送的版主了,这个说法大家应该没有意见吧?而且也有不少人都说过类似我和厂家之间的私下里的利益关系之类的话...说实话,我无法提供我的”无犯罪“证明...但是谁能提供我的”犯罪“证明?我把地球送给他....呵呵,我想这比收集国甲赠送版主大礼包的证据要容易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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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机器贝尔 于 2010-4-3 18:33 发表
严重影响了从玩家到厂家的利益   
我想不明白,盗版对玩家怎么影响了,玩家还巴不得要盗版呢。那个盗版只能对厂家影响

你的帖子是我最不愿意回复的了...你发帖的一贯作风就是这样,支持盗版,支持恶意竞争
我在帖子里已经说了,某盗版厂家名正言顺的以正品出售,这不是影响玩家的利益么?
另外,盗版厂家会影响到真正有研发市里的 厂家,那些厂家的研发投入全部付之东流,然后慢慢的没有人再愿意去研发,行业也就不在进步...盗版厂家没有可以盗版的魔方,会继续盗版其他行业....受影响的不仅仅是魔方!
很简单道理,事实上盗版的影响也比我说的更严重,你想不明白这件事的本身也让我很不明白,为何有人的思想会这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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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babeq 于 2010-4-3 23:36 发表
盗版不盗版 其实 不是一个刚起步的 技术性魔方(比如国甲)应该考虑的问题,一个事实在眼前的就是,v被无数仿制,依然没有一家超越v。只要经济上负担得起的人,都会追求v,每一个商业模式都有自己的定位,上面谈到说目方抄袭铭浩之,其实我们很清楚到底如何,从设计角度讲,中心块从2个槽变成3个,这个是此地无银,但是有一点,我很早就跟 几个淘宝卖家交流过,铭浩之手感不好的原因在于材料太纯,太好表面处理太光滑。有一家 改进 了,得到了玩家的认同,在中国法律上又是得到保护的,那他的存在也是合理的,作为魔方吧版主,我觉得办事 要把情理法理分清楚。不要认为别人质疑你了就是别有用心,有必要吗?另外继续刚才的,相比七夜做的c4u本身定位也是不同的所以 没去改模具,当然 事实上 目前 c4u销量确实还不错,很多入门的玩家选择了。为什么?这不是国甲要学习?国甲到现在 的非议都是 因为定位造成的,又想做大众,又想卖奢侈品的价格,质量还真的差强人意。一个魔方3个月内就基本报废,让一个刚入门的 初级玩家(大多数是学生,没有很强的消费能力)买了一个 相当于同类奢侈品,而且没多久就不行了,想象有几个人能接受?c4u从淘宝上 4x卖到3x 2x的价格,任何一个新接触魔方的人 都会欣然接受。国甲封三 本身就是一个例子,当然这个 仅仅从寿命上只能跟自家的其他型号比,封3的质量其实很差,我记得我回过淳的帖子,我说我有3个封三,我意思告诉他我有发言权,因为我有经济能力 买过很多魔方,为什么他不想,只说了句 都买了3个 那就是质量好,其实 封三 是我买的第二个型号 同时买的还有甲二,我在入门的时候确实认为封三手感好,对魔方感情不深,但是发帖子的时候我对魔方有感情了,玩魔方也不是刚接触了。居然用我买了3个 来 掩盖封三盖子 多顶白,而且 很多 是突起的 严重影响手感的事实,这真的 不是一个商家该说的话。海燕的宣传是广谱的,出来的价格是奢侈的,实际的效果是悲剧的。因为基本上 初级玩家 拿到这样的魔方,再从购入价格去评论,海燕都是欺骗人感情的东西,再加上老瓦出来说 了那几句名言。我只想说 你们都不是好商人,虽然 这边挺国甲的都是 魔方界的元老,相比技术都很强,但是要让国家生存 是能卖更多的 魔方,而不是你们几个靠这个光环去让国甲生存。受人非议,多想想自己 才是经商生存之道。现在出来说话的都是对魔方有理解的,作为版主,对一个刚入门的人买了海燕 会飞棱,什么是正确的态度。我都知道这是新手了,难道玩了几年魔方的人不知道?我们这么多人发言,有谁是没买国甲的东西?甚至 谁买少了国甲?还有其他,每个人都有对比的。买了你的东西就是对你支持,如果买了你的东西只能夸你的好,那我情愿不买,很虚伪。所以保护,不是树敌,是要低调的接受每一个玩家而不是 特定玩家,魔方不是奢侈品。.

很精彩的回复!当然格式也很乱,让人读起来很累...


别 的我就不说了,关于海燕呢~其实现在的宣传都是在新品区里淳淳的那两个帖子,他本人在那个帖子里说的,海燕的手感没超过甲五,他个人感觉比封三,但是做工让国甲出了一口气,其他也就是一点点宣传性的语言,说实话啊,个人感觉并没有夸大其词的成分....在我眼里,海燕的手感也没超过甲五,比不比封三强我也不下定论(其实我觉得比封三强一点点),海燕的调试也是很重要的,调好了一点都不卡...至少哈尔滨的魔友们都很喜欢海燕!而且海燕的卖点是做工啊XD.....海燕也有让人失望的地方,主要是贴纸和弹簧嘛~~这很多人都讨论过了,也都属于正常的讨论。当然,某些帖子把海燕扁的一无是处甚至说海燕做工差,那就不是一般魔友发 的帖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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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panke7140873 于 2010-4-4 00:21 发表
说实话,无论吧里发生什么,都和我们玩家没有一点直接关系,这一点上我还是同意007的想法。有人讨论这个问题只是想找出解决问题的更好的方法,何必什么都牵扯到利益呢!无论是什么魔方厂家,都不可否认为魔方的发展做出过贡献,现在的阶段,我觉得还没有到完全竞争的地步~就算是国甲也好,它也有无限大的提升空间。化干戈为玉帛~怎么提高魔方运动的普及和发展才是王道.


主要是...论坛里除了厂家、魔友、版主、商家以外,还有各种各样心怀叵测的人....


我认为一个普通魔友都会像你这样想,或者对各个品牌之间有自己的想法的人参与一下讨论,或者顶多认为哪个牌子的魔方(例如国甲)让他感觉到失望了出来表达一点自己的不满..


这都很正常,不正常的是,某些人不断的挑事,版主出来治理的时候,正中某些人的下怀,然后让事件极大化升级....平静的湖面下总是隐藏着你死我活的明争暗斗...
作者: Paracel_007    时间: 2010-4-4 08:09:28

第几次了?还有几次?!
某些人,某些厂,为了几个魔方至于吗?自己买不起V,就大谈“盗版有理”,好像自己多么正义。自己也不到国外论坛看看,有本事在国外发帖“永骏真好用”,不被封号才怪!
当了版主如何?就算送版主几个魔方又如何?不想看到纷争,偏偏有人挑起来。mf8这么多会员,不多谁,不少谁。也没人强迫谁来。大家为了玩魔方的快乐聚集在这里,争吵有意思吗?
大家也不是没看到,经常新品区结果一出,一大堆人质疑所谓“内定”“托”,无非自己没得到魔方而已,酸葡萄心理。小Z有些话有一定道理,有些话说得过了,但就从上面事例来看,mf8的氛围有时不太好,特别在一些敏感问题上。没办法的事,人多了,就会有难以调和的矛盾
作者: edmond-xym    时间: 2010-4-4 08:28:07

只能说过分了,还是安安静静的玩魔方吧。
作者: 笨小龙    时间: 2010-4-4 08:37:38

铭号之?是这个“号”字吗?作为一个置顶贴,版主居然(无意?或刻意?)打错人家的品牌,小了说,是太不严肃了,大了说,是太不负责了。
作者: 任逸    时间: 2010-4-4 09:37:46

我只说3句
对国甲及版主没有任何意见,也不相信流言
用完永骏用v,感觉永骏很垃圾,但目方比铭浩之好使
可以封号和ip,禁止发布新品,但魔友讨论不应出现和谐和星星
作者: 居士    时间: 2010-4-4 11:25:05     标题: 回复 27# 的帖子

我没必要为目方开脱,因为它目前的确是涉嫌侵权,只是以我的地位和认知,我无法裁定它是侵权的。我说的“希望没有被和谐”,是因为我说的话涉及了太多政治,而不是担心冒犯了吧里的人的利益而被和谐。至少我还相信吧里还能让我说话。
我是实事求是的说些事情,没有针对任何人任何品牌。什么“国甲大礼包”的事,我本人相信它并不存在。一些后来进入魔方吧以各种手段宣传的牌子的反而会使这种手段。拿人手短,看看那些“新品评测赠送”,获得评测资格的人写出来的评测就知道为什么那些牌子愿意这样做了。
“群众的眼睛并不是雪亮的”这句话是官方说的,但“煽动不明真相的群众”却也是官方制造了来的词汇。要真是雪亮的就不会这么容易被煽动了。因此设立版主来管理吧里的言论是必需的。
至于吧里的权力问题,当然不可以和国家体制一样复杂。论坛体制也并不是一下子能说完的。就以封品牌来说,必须明确什么人才通过什么样的程序才能封禁某品牌,而不是说版主通过自身认定某品牌有问题,就可以自行决定全站封之。如果是这样的话,今天时空可以将目方变星星,明天另一位版主能否同样理由将国甲变星星?进一步,因为目方的品牌拥有者不是吧里的熟人,变了星星不能变回来了,而国甲可以,这怎么能让人服气呢?

[ 本帖最后由 居士 于 2010-4-4 11:27 编辑 ]
作者: trcgood    时间: 2010-4-4 11:52:48

吐口吐沫...走人...不留下一条评论
作者: 洗腦大師    时间: 2010-4-4 12:10:30

之前的X俊也光明正大地說自己沒有抄襲,我舉了多個例子去辯駁,之後就有一群白目會員去支持永X,以及反對本人,情況就和現在一樣,是不是抄襲,廠家心知肚明,第三個和諧牌即將面世。
作者: 时空    时间: 2010-4-4 13:48:59     标题: 回复 34# 的帖子

他们的确有山寨~而且是很多山寨~而且是山寨起家~

但是....其实他们至少还有一些自己的思想的,比其他山寨厂家强不知道多少
作者: Paracel_007    时间: 2010-4-4 13:55:13

反正现在永骏也封了,还有什么可说的呢?
国情使然,国外哪给你争辩的机会呢。。。
作者: Zeon.C    时间: 2010-4-4 17:43:05

真不知道目方的轴和mhz有多像....
至少....我觉得 三阶魔方哪些中轴不像?如果说目方抄mhz...那国丙的三阶不就是和国甲"一摸一样"?
世界上没有两个完全一样的人  但是有相对很像的人....相对很像的人要找总是会有的  哪天你找到一个跟你很像的人再比一下你大  他就变成抄袭你基因?


关于我的那位朋友  我不会说他是谁  我也不会要求他出来证实.
他是我朋友  我才不会让他站在一帮子人面前说那些话
作者: ☆DDR☆    时间: 2010-4-4 20:38:23

哈,,,路过。。顺便顶下。。。不发表任何意见。。。我就支持推广魔方运动。。
作者: AlphaCB    时间: 2010-4-4 21:34:36

原帖由于 2010-4-4 09:37 发表
我只说3句
对国甲及版主没有任何意见,也不相信流言
用完永骏用v,感觉永骏很垃圾,但目方比铭浩之好使
可以封号和ip,禁止发布新品,但魔友讨论不应出现和谐和星星


如果说群众相信流言
那么 ryjack 的这几句流言我这个新手相信了

我也知道并相信很多品牌的魔方是盗版的,但盗不盗版似乎不是由论坛的版主或者某资深业内人士来裁定的
国家才有法律,其他地方滥用法律名堂都是违法的!

比如你去商场,商场方面怀疑(或者有证据证明)你偷了东西,也不应该由商场方面把你拘留起来,而是应该报警,由国家机关来处罚。

论坛有论坛的管理规则,如果论坛的管理人员认为某些品牌不应该出现
那么可以这样说:某品牌违反了论坛版规,禁止该品牌在论坛讨论

而不应该说:某品牌盗版。
盗不盗不是论坛管理人员应该下结论的。

论坛真想把某些品牌屏蔽掉,最好直接出公告在站务区:某某品牌因违反论坛管理规则,(列举出论坛的意见),禁止在本论坛讨论
直接制定相应的论坛规则,公布出禁止讨论的品牌名称,做事光明磊落!
想禁就禁,不要又想昭示民主,又遮遮掩掩!
这样可以避免很多不了解事情的新来魔友们的误会。
作者: robester    时间: 2010-4-4 21:42:57

原帖由 AlphaCB 于 2010-4-4 21:34 发表


如果说群众相信流言
那么 ryjack 的这几句流言我这个新手相信了

我也知道并相信很多品牌的魔方是盗版的,但盗不盗版似乎不是由论坛的版主或者某资深业内人士来裁定的
国家才有法律,其他地方滥用法律名堂都 ...


全文支持!!
作者: 刘超    时间: 2010-4-4 22:07:33

多些交流是好事,如果真的是好东西,山不山寨的我还真不在乎,如果东西不好,正版的东西照样不鸟
作者: 非常鱼    时间: 2010-4-4 22:19:43

原帖由 时空 于 2010-4-4 01:21 发表

目方与铭号之就像YJ与VCUBE差不多,或者说更过一些,因为我觉得永骏对结构的改动更大一些....而目方最开始发的照片,连轴都是和铭号之一样的....设计思想完全照搬铭号之,这不可能只因为贴纸或其他零件的材料配方稍有不同、包装不一样就能抹消


R之外的所有三阶的设计思想完全照搬R,一样使用六轴结构,这不可能因为在块上加个“轨道”或加大圆角或改个倒角或改下尺寸就能抹消
作者: 机器贝尔    时间: 2010-4-4 22:20:36     标题: 回复 27# 的帖子

我支持盗版?要不是盗版便宜我鬼才买它,我有两个甲5,两个甲2,一个封三。

甲5的确是超越R的,我是认同的,我高阶全是盗版,近期我都想入手盗版甲2和封三了

我没有入手,因为甲2和封三的价格我还能接受,所以我才不买盗版的,但是假如以后的甲六,甲七都是50以上,我还真支持盗版了。

我不支持盗版,但是在这通货膨胀,泡沫经济的时代,买魔方就是个大消费,我个人也是被自己玩上瘾逼的,我的生活来源比较痛苦不堪,但又热爱着魔方。

时空版主,我对你没有任何恶意,我觉得你还是个好版主,但是我坚持我的理念,泡沫还在我支持盗版的信念还在。

[ 本帖最后由 机器贝尔 于 2010-4-4 22:22 编辑 ]
作者: me1900    时间: 2010-4-4 22:28:22

只关心品质,不关心品牌,这是几个月来看到比较有意思的帖子
作者: splendidrex    时间: 2010-4-4 22:41:58

哇,版主会得到魔方?没听过,我退出版主群很久了。。。我想也不会有这等好事。
作者: 时空    时间: 2010-4-4 22:48:54

原帖由 robester 于 2010-4-4 21:42 发表
如果说群众相信流言
那么 ryjack 的这几句流言我这个新手相信了

我也知道并相信很多品牌的魔方是盗版的,但盗不盗版似乎不是由论坛的版主或者某资深业内人士来裁定的
国家才有法律,其他地方滥用法律名堂都是违法的!

比如你去商场,商场方面怀疑(或者有证据证明)你偷了东西,也不应该由商场方面把你拘留起来,而是应该报警,由国家机关来处罚。

论坛有论坛的管理规则,如果论坛的管理人员认为某些品牌不应该出现
那么可以这样说:某品牌违反了论坛版规,禁止该品牌在论坛讨论

而不应该说:某品牌盗版。
盗不盗不是论坛管理人员应该下结论的。

论坛真想把某些品牌屏蔽掉,最好直接出公告在站务区:某某品牌因违反论坛管理规则,(列举出论坛的意见),禁止在本论坛讨论
直接制定相应的论坛规则,公布出禁止讨论的品牌名称,做事光明磊落!
想禁就禁,不要又想昭示民主,又遮遮掩掩!
这样可以避免很多不了解事情的新来魔友们的误会。

1、谈论某品牌是否盗版,这应该不算滥用法律
2、在论坛里因某厂A举报某厂B盗版其产品而禁止某厂B在论坛里发布新品或者禁止在论坛里讨论某厂B的产品,这就是论坛的管理员自由决定的,没有违反任何法规
3、本区公共里有写某品牌被禁处罚公告,请查看置顶帖后在说,并没有遮遮掩掩,该给的解释我已经不止一次说过了,论坛有十几万注册用户,我不想每次有人问都解释一遍
4、无论解释过多少遍,就算置顶里写了,总是有人会说有人会问,就像你一样从来不看置顶帖

原帖由 robester 于 2010-4-4 21:42 发表
全文支持!!

你只会看到别人说什么就支持么?

原帖由 非常鱼 于 2010-4-4 22:19 发表
R之外的所有三阶的设计思想完全照搬R,一样使用六轴结构,这不可能因为在块上加个“轨道”或加大圆角或改个倒角或改下尺寸就能抹消

老生常谈,不想再在这个话题上纠缠,歪理邪说总是有理

原帖由 机器贝尔 于 2010-4-4 22:20 发表
我支持盗版?要不是盗版便宜我鬼才买它,我有两个甲5,两个甲2,一个封三。

甲5的确是超越R的,我是认同的,我高阶全是盗版,近期我都想入手盗版甲2和封三了

我没有入手,因为甲2和封三的价格我还能接受,所以我才不买盗版的,但是假如以后的甲六,甲七都是50以上,我还真支持盗版了。

我不支持盗版,但是在这通货膨胀,泡沫经济的时代,买魔方就是个大消费,我个人也是被自己玩上瘾逼的,我的生活来源比较痛苦不堪,但又热爱着魔方。

时空版主,我对你没有任何恶意,我觉得你还是个好版主,但是我坚持我的理念,泡沫还在我支持盗版的信念还在。


最起码你有自己的主见,从这点上来讲比那些听风就是雨的强多了

不过盗版对整个行业带来的影响,也许你体会不到。
魔方的利润如果是正价的话,表面上看的确是不少,但是魔方的销量有多少呢?
卖家的不可见成本包括安装、调试、水电煤气等等,还有市场上的恶意竞争.....这都跟山寨给正版带来的冲击有关,而且山寨都是拿来主义,自主设计的厂家成本还没收回来的时候,山寨已经铺满全国...如果你是设计人员,自己付出汗水和金钱却得到微薄的回报,而山寨厂家却赚的腰包满满,你会不会再继续做这种伟大的事情?
魔方看起来好像利润很高,事实上呢?比绝大部分行业的利润都少,但销量却少的可怜....魔方不像服装、手机等行业那么成熟,当它再也经受不起山寨的冲击的时候,我们就要和几年前一样了,由老大或者其他人组织团购,去国外花三位数的钱购买国产的 Rubik

那些捣乱的人仅仅是想捞一票的,这个行业夸了,人家赚到钱了,大不了换个行业继续拿来主义....给你留下的是什么?
作者: 非常鱼    时间: 2010-4-4 22:54:14

原帖由 时空 于 2010-4-4 22:48 发表

老生常谈,不想再在这个话题上纠缠,歪理邪说总是有理


这是相对的,对于你来说有些人是这样,反过来对于你认为这样的人来说你也是这样
作者: Paracel_007    时间: 2010-4-4 22:58:31

跟某些人争辩是没有任何意义的
作者: 轩辕皓天    时间: 2010-4-4 23:30:48

魔方侵不侵权无所畏也不好去签定,不是说像就是侵权吧.最主要是各个方面的都要适合玩家.楼主为什么说我眼睛是雪亮的,这样损人有意义么.确实咱们魔方吧论坛做大了,各方面就是公共的,而不能一手摭天一意孤行.我也只是个普通玩家立场也不在哪个商家,好的就支持不好的名声在大也是型同虚设的.支持观点都有错?

[ 本帖最后由 轩辕皓天 于 2010-4-4 23:32 编辑 ]
作者: 冷眼    时间: 2010-4-4 23:42:03

大礼包?这事还是头一次听说!觉得楼主没必要解释!
作者: 轩辕皓天    时间: 2010-4-4 23:49:20

魔方行业其实卖家也不容易,各种成本加起来利润根本没多少了
作者: K_daSh    时间: 2010-4-4 23:50:20

原帖由 洗腦大師 于 2010-4-3 12:53 发表

和諧牌滾啊,和之前的永X一樣!!

盗版厂家没素质,你的话语却更加没素质。

就凭你这样的素质,有什么资格批判人家?

学学人家吧,反对盗版依靠文明的方式,而不会像你这样开口闭口就是骂!!
作者: K_daSh    时间: 2010-4-4 23:53:46

原帖由 洗腦大師 于 2010-4-3 12:53 发表

和諧牌滾啊,和之前的永X一樣!!


我一直很敬佩吧里的正版支持者,不过你话语严重影响了正版支持者在广大魔友中的形象
作者: dangerxxxx    时间: 2010-4-5 00:13:01

53楼说的有道理
作者: obscenity    时间: 2010-4-5 00:20:36

感觉目前专业魔方销售的渠道太窄太窄了。。。。x俊,和ds在这方面确实在这方面比甲做的好太多太多了,希望国甲在渠道上再下下功夫吧,别非得在网络上才能买到专业魔方,大众也专业不是更好些。
作者: Paracel_007    时间: 2010-4-5 00:30:49

甲的很多产品都不是定位给初学者的,最典型的就是甲二
所以在宣传方面甲几乎没下什么功夫
作者: 机器贝尔    时间: 2010-4-5 11:12:42     标题: 回复 46# 的帖子

的确销量是个问题,我在超市还没有发现国甲和国丙系列的东西,百变和点盛非常多,反正我每次去超市看到的都是百变和点盛,商店里的最多的是仿圣恩。而高阶完全被YJ垄断。

反正点盛和百变是成功了,基本我们那里的学生都人手一个百变和点盛,主要还是价格问题。而其他的和谐派魔方,如果YJ封闭2代打入超市或者小商店,我估计也会垄断,因为它的容错很好,也很顺滑,而且价格超便宜,基本一个点盛可以买三个YJ封闭2.那个XX的东西也不容忽视。

[ 本帖最后由 时空 于 2010-4-7 18:25 编辑 ]
作者: 洗腦大師    时间: 2010-4-5 14:18:09

原帖由 ─━K` 于 2010-4-4 23:53 发表


我一直很敬佩吧里的正版支持者,不过你话语严重影响了正版支持者在广大魔友中的形象

連帖乃是灌水行為。                            
作者: 尘劫    时间: 2010-4-5 14:24:11

好像没有那么好的事!!!!
作者: 锅神    时间: 2010-4-5 16:36:12

原帖由 洗腦大師 于 2010-4-5 14:18 发表

連帖乃是灌水行為。                            

难道单独弄张帖子来说比较合适?
作者: dangerxxxx    时间: 2010-4-5 16:46:11     标题: 回复 57# 的帖子

你这是在开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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