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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对PSC的看法.... [打印本页]

作者: dkzx    时间: 2009-3-29 19:52:44     标题: 对PSC的看法....

靠,以后不上这论坛了...名字都臭了.
最后说说我对这个比赛的看法吧.高手有多少?
最后前三除了你们这些高手还有谁能拿?
加那些手速分有个屁用?
从那些人眼里只有奖品.幸运奖?你找公证处来公证啊? 周期又长,要求又高,又要视频又要什么的.
正如之前某人说的,这是君子之战.世上君子有多少?
所以啊,我想这个活动前景是不乐观的.


最后.我的手速真的能上7........



2#,首先,改了也没用
6#你说对了.不过对记PLL,OLL有帮助.
7#,不好意思,我又上了,抛售一下魔方.不过我保证4月份你就见不到我的了.
8#我从未打过感情牌.这里我谁也不认识,如果说是T版主.那只是因为他为人好.关系不是说二三句话就能拉过来的.
加之这就封ID?这论坛也太小气了吧?一点言论自由都没啊?
10#你太可怜了,本来一只手伤了还可以用另一只,但你另一只也伤了......
不过一场球能伤二只手我还是很佩服你的~

[ 本帖最后由 dkzx 于 2009-3-29 23:08 编辑 ]
作者: lamianbu    时间: 2009-3-29 19:55:18

不能这样 说话吧。

知错就改,还是好孩子。

谁没犯错的时候啊。
作者: R_胆小鬼    时间: 2009-3-29 19:57:49

还是建议楼主注意自己的言语
作者: 一不死生    时间: 2009-3-29 20:00:11

小声问一句,什么是PSC?
作者: 左手的圣光    时间: 2009-3-29 20:01:06

不说比赛,
楼主的话不是很和谐。
作者: xdongrainbow    时间: 2009-3-29 20:51:51

不关心PSC,但是还是和谐一点比较好,呵呵
说实话,PSC挺无聊的,对于促进大家提高水平没有任何作用!
作者: kaylmu    时间: 2009-3-29 21:05:31

第一句话,我很不愤,注意自己的言语. 这是第一期,当然需有要改进的地方.楼主不必一而再再而三地谩骂了. 你是有能力的话就要证明自己.  我本来以为你会这样做的.还有,你要说到做到,"以后不上这论坛"

[ 本帖最后由 kaylmu 于 2009-3-29 21:12 编辑 ]
作者: 蓝回归线    时间: 2009-3-29 21:10:21

楼主这态度很不好……一会打感情牌一会又意气用事,都老大不小的人了也该成熟点了。
虽然本人没啥时间和兴趣参与这项活动,但是看看高手的思路还是挺有帮助的,版主们为这个活动也确实下了不少心也付出了很多劳动。
PS:光论手速的话,很多人做单个pll都能上7的,但是我们只相信我们的眼睛。要么就正面解答大家的疑问,不然还是不要大放厥词的好,要搁很多bbs直接就封id的。
作者: kexin_xiao    时间: 2009-3-29 21:14:33

比赛还要继续,规则还要完善,魔方还要发展,大家都理智一点吧
作者: 晓小吃迪    时间: 2009-3-29 21:57:29

楼主似乎很有本事啊!愿意和本人比一比手速吗?
我前几天打球的时候把左手大拇指和右手食指戳了,手速无奈只能到7.36(步/秒)了。。。
作者: dkzx    时间: 2009-3-29 23:08:03

2#,首先,改了也没用
6#你说对了.不过对记PLL,OLL有帮助.
7#,不好意思,我又上了,抛售一下魔方.不过我保证4月份你就见不到我的了.
8#我从未打过感情牌.这里我谁也不认识,如果说是T版主.那只是因为他为人好.关系不是说二三句话就能拉过来的.
加之这就封ID?这论坛也太小气了吧?一点言论自由都没啊?
10#你太可怜了,本来一只手伤了还可以用另一只,但你另一只也伤了......
不过一场球能伤二只手我还是很佩服你的~
作者: 东莞的8    时间: 2009-3-30 00:02:29

手速是如何定义的?如果有明确方法我也想比比
作者: fazz    时间: 2009-3-30 17:24:27

原帖由 taiabobo 于 2009-3-30 00:02 发表
手速是如何定义的?如果有明确方法我也想比比


随便找个OPLL测一下便知
作者: 鱼吖    时间: 2009-3-30 18:55:21

无聊的争吵。。不参加就闪。。
作者: sunflt    时间: 2009-4-8 13:17:50

本来挺同情LZ的,但是看了很多LZ的言论后觉得LZ太小心眼了吧,身为一个男人,就算是冤枉你了也不必这样啊。事情过去就算了,下回录一个清晰牛B的视频来证明自己。
作者: Atato    时间: 2009-4-8 13:58:03

作弊也要作的高明一点啊。
作者: littlewhite    时间: 2009-4-12 10:36:17

呵呵,来参加一下有抽奖嘛~~~
虽然未必能抽中~
作者: ↖____約啶。    时间: 2009-4-12 11:21:53

LZ的话很不和谐``你又算什么东西?``比赛照样继续``看着你的视频就是假的``后来还搞个什么证明视频``这么假也敢发上来?``转魔方次数这么多而且也不怎么快你也想7+的手速?``算了吧``
作者: tonylmd    时间: 2009-4-12 11:26:40

事情已经结束了 不必再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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