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方吧·中文魔方俱乐部

标题: 问问那位被鄙视的“公众人物” [打印本页]

作者: 耗子哥哥    时间: 2010-5-21 19:40:35     标题: 问问那位被鄙视的“公众人物”

不是有人邀请你积水潭聚会吗?怎么不见你来啊?
  不是找我很容易吗?怎么不敢出现啊?

  我等了好久了,快点出现吧!


  等你等到我心痛,等你等到没有梦……

[ 本帖最后由 耗子哥哥 于 2011-7-5 22:45 编辑 ]
作者: 宇枫 幽蓝    时间: 2010-5-21 19:51:23

淡定淡定,不想再说什么了。
作者: K_daSh    时间: 2010-5-21 19:56:28

我觉得没必要再提起他了,那个人已经完败了...
作者: 榕城之蓝    时间: 2010-5-21 20:07:12

魔方吧最近很动乱。。
作者: 魏森    时间: 2010-5-21 20:11:14

算了吧,到此为止。

[ 本帖最后由 魏森 于 2010-5-21 21:10 编辑 ]
作者: lernem    时间: 2010-5-21 20:31:52

耗子哥哥莫要认真哦~
作者: 萌萌    时间: 2010-5-21 20:48:33

天啊!!
作者: kaylmu    时间: 2010-5-21 20:59:27

可能他忙,要排档期,你先和他约时间
作者: 韩方宇    时间: 2010-5-21 21:00:14

貌似有点纠纷啊!!!
作者: K_daSh    时间: 2010-5-21 21:05:07

两个人见面打起来怎么办?
作者: mk^_^    时间: 2010-5-21 21:07:54

有完没完啊?......
作者: 机器贝尔    时间: 2010-5-21 21:09:02

貌似他都好几十了,你就放过他吧,老人家玩这东西不容易啊
作者: Paracel_007    时间: 2010-5-21 21:12:12

人家公众人物事情多~安排不过来~哈哈~
作者: 时空    时间: 2010-5-21 21:16:19

这哪跟哪啊....
作者: 魏森    时间: 2010-5-21 21:18:00

有可能啊,,,支持13楼。
作者: 宇枫 幽蓝    时间: 2010-5-21 21:19:12     标题: 回复 14# 的帖子

就。。。。。这跟那吧。
咳咳。。。。(咳嗽)
作者: 战斗机    时间: 2010-5-21 21:34:44

你们说的我怎么都听不懂啊,出来解释下?
作者: y362165960    时间: 2010-5-21 21:48:42

唉 都是魔友 干吗打打杀杀的~
作者: zhang1qaz    时间: 2010-5-21 21:48:56

。。。又准备闹起来啊。。。行了哇。。。用句话说:大家还是都学术点吧~
作者: 林家小源    时间: 2010-5-21 22:22:22

完全不知道发生什么事的飘过。。。。
作者: 夜雨听风    时间: 2010-5-21 22:39:48

人家公众人物,赶通告,档期都满了
作者: 耗子哥哥    时间: 2010-5-21 23:07:08

原帖由 329774632 于 2010-5-21 19:51 发表
淡定淡定,不想再说什么了。


  放心,我足够淡定。
  这个帖子再一次证明,“会叫的拼字不咬人”这句古话。

原帖由 ─━K` 于 2010-5-21 19:56 发表
我觉得没必要再提起他了,那个人已经完败了...


  嘿嘿,跟我文斗,结果恐怕只有完败,相当年注册用户号称百万的网易社区我都敢挂着“网易第一骂”的横批横行,现在网民多了,整体质量下降了,对骂都简单了。

原帖由 lernem 于 2010-5-21 20:31 发表
耗子哥哥莫要认真哦~


  不是我认真,公众人物就应该注意公众形象,出言不逊,大话不断,敢说不敢做都是有损形象的,我需要教会公众人物做人。

原帖由 萌萌 于 2010-5-21 20:48 发表
天啊!!


  嘿嘿,你的选美是不是应该也让我去掺和一下?

原帖由 kaylmu 于 2010-5-21 20:59 发表
可能他忙,要排档期,你先和他约时间


  还是你的说法专业,后面那些说档期的就一起回了,这位公众人物上“过”电视,还不至于成嘉宾吧?所以档期的说法不准确,充其量能叫做“赶通告”。

原帖由 ─━K` 于 2010-5-21 21:05 发表
两个人见面打起来怎么办?


  我估计我会让着他,至少不能要他性命或者让它落下残疾,不过在医院里面躺上几天也许对他有好处。
  当然,最好还是让他在精神病院别出来为好。

原帖由 mk^_^ 于 2010-5-21 21:07 发表
有完没完啊?......


  嘿嘿,真不好意思,聚会的时候小小无聊,就过来说说。顺便看看公众人物怎么学习缩头乌龟的。

原帖由 机器贝尔 于 2010-5-21 21:09 发表
貌似他都好几十了,你就放过他吧,老人家玩这东西不容易啊


  北京赛有80岁的老先生参加三届速拧比赛,爆表之前都完成了,一样得到我们尊重,因为人家把魔方当作娱乐。
  这位公众人物呢?拼字第一人,魔林为我独尊?是不容易。
  学术不是吹出来的,是做出来的,一个公式就世界第一了?我自创的公式多了去了,难道世界第零?

  我不是损他玩魔方,也不是损他玩拼花,一开始我就说了,我鄙视的是人品,现在也一样。

原帖由 战斗机 于 2010-5-21 21:34 发表
你们说的我怎么都听不懂啊,出来解释下?
原帖由 林家小源 于 2010-5-21 22:22 发表
完全不知道发生什么事的飘过。。。。


  赶紧去看热门贴,你就知道了。

原帖由 y362165960 于 2010-5-21 21:48 发表
唉 都是魔友 干吗打打杀杀的~


  看清楚,是我邀请他来杀我的,虽然我保留了还手的权利,但是并不代表我要去打他。

原帖由 zhang1qaz 于 2010-5-21 21:48 发表
。。。又准备闹起来啊。。。行了哇。。。用句话说:大家还是都学术点吧~


  不准备闹,我也打算适可而止了,不过得说说你,“学术”?你很“公众人物”啊。
作者: 夜雨听风    时间: 2010-5-21 23:14:18

他被老瓦下了“逐客令”,老大那……
作者: 萌萌    时间: 2010-5-21 23:20:53     标题: 回复 22# 的帖子

当然可以来啊,再次欢迎你的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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