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方吧·中文魔方俱乐部

标题: 严正提醒@ [打印本页]

作者: 子坎    时间: 2009-10-28 10:53:48     标题: 严正提醒@

严正提醒:奸商与托自重!!!魔友醒醒!!!昨天去逛某批发城,在1楼以10元的价格买了一件AIDIAS,跟路边摊上卖的衣服价格无二,但手感极佳。回想以前买的那些衣服每件的价格都不低于250,贵的甚至到250的2倍,现在手里李宁、安踏、ADIDAS等各种衣裤至少有10件,怎能不让我心痛?某大爷早就提醒过我们:价格受供求关系影响,围绕价值上下波动。细想一下衣服就是一堆毛料和几颗纽扣,什么限量版了,你不买一代,二代、三代就来了 ,以后就买不到了云云......全是做托的话。我买是被时尚的魅力冲昏了头脑,奸商正是靠此大笔大笔的把我的钱赚走!试问有几个人卖了自己收藏的衣服而又有几个人会买别人收藏的衣服?在此严正提醒各位魔友:衣服有一件适合自己的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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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搞一下~~~~如版主们认为此贴不当,就删掉吧。就事说事,不针对任何人!

我以前做过皮布料批发,好品牌的原料价与成品价差价在10-20倍。(价钱在十元以上的料很多)
也认识做衣服生产的朋友,他说,成本十元左右的毛衣,成品价会在300以上。很多人会认为这是就纯利润
但你要知道,当中会有如,机器投入,人工(包括设计人员,销售人员,检验人员,工人等等),也许还有广告费(提外话:佳能的相机在中国很贵的原因是广告!!!)。
很明显,所有行业的市场都不是胡乱定制的,胡乱定价只会造成市场的混乱,对行业的发展是十分不利的。
加上人家投入了很多,风险投资啊。得到回报也是应该的啊。不然,还不如把钱放进银行吃利息算了。

衣服有二件,轮着穿就足够了,为什么还要买这么多呢?因为不同场合的需求等。
魔方也一样,有新手用的,有高手用的。当然,新手也可以买高手的,高手也可以玩新手的。打个不太恰当的比喻:正如你可以上大街穿睡衣,这是你的权利。但你不能改变衣服的性质,他就是睡衣。
在每个阶段用不同的魔方正是为什么要买这么多魔方的原因。前提是你需要且有这消费能力。

关于说收藏卖出去会有谁要?这种生意不适合魔方。去买古董吧。
收藏是为了把收藏品卖出去的不能称他为收藏者,充其量是一个藏品商人罢了。

衣服买得多的原因主要是款式多吧?我买魔方的原因也是如此。收藏版、限量版、3、4、5、6、7阶,SQ,SQ2,五魔,五阶五魔,钻石、SKWEB、1*3*3.............好多好多,喜欢就买。有什么问题呢?只要你有这经济能力!
并不是每个人买衣服是为了日常需要,也并不是所有人玩魔方都是为了竞速........
当然用魔方和衣服比,衣服是必需品,魔方并不是。二者拿来比较多少有些不合适。但多少也能说明些问题吧。

对于托的定义应该是什么呢?
如果产家发赠送贴要找托,可以直接送给自己开的号吧?那样的托才会认真工作的啊。
就拿YJ的赠送贴来说,送的几个魔方也并不是很贵,名单里的玩家都是老玩家了,是经常做测评的玩家。他们做了各种魔方的测评,让准备购买魔方的魔友们能更了解各款魔方的详细资料。而且这些工作都是无偿的!!!
估计名单时的玩家平均每人至少有20-30个魔方(这是保守估计了~)为了三个魔方(三个加起来未必比得上一个贵),辛苦拍一轮照片,写了长篇大论,得来的却是被人说是托。如果换作你,你有什么感受?

完~欢迎拍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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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在这回贴算了~

回沙发,反正偶是很不爽~也替测评的玩家不爽。

回板凳,所以我说保守估计嘛~就算,我那个估计中有2-4个人只有一个魔方,我也能把他们拉回平均数~

#4 欢迎拍砖嘛~

#5  衣服是必需品,魔方并不是。二者拿来比较多少有些不合适。但多少也能说明些问题吧。衣服有上千上万,魔方上百的已经很牛了~

#8#9  综合二位所说的,除了有经济实力,还要有位置才行啊~话说我的魔方也已经把我的电脑桌书柜的位置塞满了

#15 除了我,也为很多参加测评的魔友~  那些是晒客吧~有空晒一晒,有助身体建康 :)

#17 请问我那里挑发争端了? 难道测评者都是托?难道厂家都是开善堂的?难道玩魔方一定要SUB进15?欢迎拍砖!
        某些厂是有不对地方,或山寨、或质量、或价格。决定好像是厂家。但其实是销费者。如#20说的 消费群决定价格!

#19 赞同~ PS: 话说子坎也有老鼠的意思~

#23 并不是针对某人,针对的是那些扰乱市场的人,针对的是那些无视魔友无偿贡献测评贴,只因魔友收到赠品就说是托的人. 针对那些买东西前不考虑清楚,买后就找人说事的人!

[ 本帖最后由 子坎 于 2009-10-28 13:03 编辑 ]
作者: 今夜微凉    时间: 2009-10-28 11:04:31

我觉得这种恶搞不太合时宜吧~这样说别生气啊~不过后面的话很在理

[ 本帖最后由 今夜微凉 于 2009-10-28 11:06 编辑 ]
作者: law294189476    时间: 2009-10-28 11:10:41

话说啊,我的魔方光三阶都不止30个……
作者: Vicki    时间: 2009-10-28 11:13:30

感觉又会引起战端~
作者: 阿海    时间: 2009-10-28 11:14:42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子坎    时间: 2009-10-28 11:15:06

回沙发,反正偶是很不爽~也替测评的玩家不爽。
回板凳,所以我说保守估计嘛~就算,我那个估计中有2-4个人只有一个魔方,我也能把他们拉回平均数~
作者: frankyjt    时间: 2009-10-28 11:18:14

这个问题可不可以不讨论了
作者: kexin_xiao    时间: 2009-10-28 11:19:20

买魔方看需要和自己的经济实力,不要盲目。
作者: Lonely_7X    时间: 2009-10-28 11:20:14

我的魔方已经装了一纸壳箱子(电脑的箱子) 。
以后买魔方得多思量了
作者: ykawyj    时间: 2009-10-28 11:24:53

哈哈  我顶  有才啊
作者: dhlsoft    时间: 2009-10-28 11:29:02

没有利益的环境,我们才能找到。。。。。
可是不现实
作者: happyangel888    时间: 2009-10-28 11:31:30

原帖由 Lonely_7X 于 2009-10-28 11:20 发表
我的魔方已经装了一纸壳箱子(电脑的箱子) 。
以后买魔方得多思量了

这样取放不方便,而且容易压坏和刮花。
建议用个书架或展示柜吧。衣服有衣柜,鞋子有鞋架,魔方多了也要有个收藏架。
作者: raka    时间: 2009-10-28 11:50:08

究竟这2天怎么了?
对于我也只是羡慕评测玩家而已,羡慕归羡慕,最终看到合适还是会自己掏钱买……
魔方玩的是开心,希望大家和平共处
作者: law294189476    时间: 2009-10-28 12:07:26

其实吧,有可能是这样啊:本来没几个魔方,评测的多了,就有30+个。
纯属搞笑~~~
作者: 时空    时间: 2009-10-28 12:07:47

唉...子坎也被某人撞了一下腰...

哈哈~其实衣服买多了也不是必需品了,只是展示某种“实力”的方式
作者: PINGGUO123    时间: 2009-10-28 12:11:21

其实LZ 有 的地方说的很有道理的~~我就不解释了~~
因为解释也解决不了实际的问题~~~支持LZ了~
作者: zyy81810    时间: 2009-10-28 12:12:50

无聊透顶!已经有一个无聊帖了,结果又来个更无聊的重新挑起事端
作者: 柴米油盐    时间: 2009-10-28 12:24:27

有人喜欢宝马,而且乐得把钱花在它上面.当你非得把一套几万的西装强加给他,他居然会嫌贵,为何价值取向不同而已,我也喜欢异型新奇的魔方,但几百元的我不会买因为我会觉的不值.因为魔方只等同于生活中一味并不很重要的调味品,另同意评测者不等于"托".
作者: 耗子哥哥    时间: 2009-10-28 12:36:03

我觉得这事情应该一分为四的说:

1。厂家:
厂家生产新产品,甭管有没有设计,加没加创新,是不是翻版,人家本来就是用原料生产产品销售挣钱,无可厚非。
2。商家:
作为商人,本来就是低价买进,高价卖出,赚取中间差价利润,用自己的劳动挣钱,无可厚非。
3。评测者:
出于对魔方的喜爱,每一个评测者都愿意找到机会了解新的魔方,观察它是好是坏,有什么新增加的设计,实际使用中价值如何?用自己的兴趣做一个自己喜欢的事情,也无可厚非吧?
4。购买者:
作为消费者,你看到一个魔方,觉得自己喜欢,花钱买下来,没人逼你,没人强迫你,没人拿枪指着你说你必须买那个牌子,你花钱买魔方完全是满足自己的心理,为什么出来说别人?
作者: 魔王工程师    时间: 2009-10-28 12:43:22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乌冬仔    时间: 2009-10-28 12:44:11     标题: 回复 6# 的帖子

呵呵..楼主请不要生气..以后一定会有人明白我们做评测的辛苦
支持..说说魔方..电脑前面全部都是..呵呵

[ 本帖最后由 乌冬仔 于 2009-10-28 12:49 编辑 ]
作者: 刘超    时间: 2009-10-28 12:50:49

言论自由,没什么好说的,钱多买再多魔方也没人会说什么,钱少的话,我估计也没什么人会去买正版Adidas吧
作者: cyz    时间: 2009-10-28 12:53:51

仿佛这是整个mf8对某一个人的战争……
仿佛太残酷了,免了吧
作者: blz43525    时间: 2009-10-28 12:57:25

说得好,呵呵~~~~~~~~~~
作者: Zeon.C    时间: 2009-10-28 13:34:52

哈哈 我的数量是平均的2倍
 
此帖极棒!
不得不说 我是"托"之一 楼主也是"托"
 
我们测评者的劳动是有偿的 报酬是魔方
就算是9阶 我相信按我的能力也能买得起,我不信我70个魔方卖光还买不起13阶
 
 
还有些人说我三阶都有几十个. 那就报一下种类和数量吧、有不少人靠地摊货撑台面.
作者: Ricky.C    时间: 2009-10-28 13:36:55

讚同..

我至少也60左右......

真不滿他們把評測者全都當託一樣


真正評測者也應當作一份作業...要有心機去做..

一味說魔方的好處.這才叫托..這些人就是不想得罪廠家

[ 本帖最后由 CTS 于 2009-10-28 13:38 编辑 ]
作者: ursace    时间: 2009-10-28 13:37:27

楼主说得太好了!只是希望不要有人把俺说成托啊,不然那样也太瞧得起俺了
作者: 魔鱼儿    时间: 2009-10-28 13:37:58

这个话题又被揪出来了,呵呵,来看看,不发表意见
作者: 鞍山老于    时间: 2009-10-28 13:51:03

买卖自愿 自己喜欢就值了
作者: Zeon.C    时间: 2009-10-28 14:17:41

原帖由 乌冬仔 于 28-10-2009 12:44 PM 发表
呵呵..楼主请不要生气..以后一定会有人明白我们做评测的辛苦
支持..说说魔方..电脑前面全部都是..呵呵

 
 
不能一味说好 也不能一味说不好…又怕和别人写重复了…又怕被说纯图片…
作者: 赭实    时间: 2009-10-28 14:21:59

额……只是个别偏激的一家之谈……LZ付之一笑也就罢了~~大可不必在意……
作者: 魔王工程师    时间: 2009-10-28 23:52:59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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