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永明魔方
发表于 2015-6-2 19:41:54
至今我的八卦柱型理论研究始终如一。
海上晴天
发表于 2015-6-2 19:48:33
龚永明魔方 发表于 2015-6-2 19:1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2014年7月12日,我有发邮件中的八卦柱型给内部的人看了。这是强硬的证据。
我没看错吧 你在32楼是“首先公开”这几个字 你给内部的人看这能叫公开吗 谁会知道这个“内部的人”是不是跟你一伙的 李遵酉说过所谓竞争两字就是你一厢情愿的说法 世上从来没有先行者去跟卑鄙的抄袭者竞争的事情
龚永明魔方
发表于 2015-6-2 19:49:04
内部公开的,当然我们内部的人更能明白我的。
龚永明魔方
发表于 2015-6-2 19:52:56
“内部的人”当然是一伙的,而且是同一个总管。
龚永明魔方
发表于 2015-6-2 19:55:09
同一个总管当然会非常清楚各人的实力,首先在看各人的行为、修行、道德品质等等。
龚永明魔方
发表于 2015-6-2 20:00:29
人在做、天在看,我所推介到别人的认识,帮助到别人的利益,这是我应该的。至于别人对我如何如何我不在乎。
海上晴天
发表于 2015-6-2 20:03:40
还在这里狡辩 让人笑掉大牙
龚永明魔方
发表于 2015-6-2 20:04:51
从良性上讲,我没有任何对不起别人的事,至于别人是如何演变这不是我的原因。
龚永明魔方
发表于 2015-6-2 20:07:21
外部我可以做到忍辱负重,内部我可以做到尽可能保护别人的利益。
龚永明魔方
发表于 2015-6-2 20:11:27
我们的总管告诉过我,不要过度公开,这不利于商业化,所以我一直是这样做的。